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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给儿子买房。父母付首付。婚后,你儿子和媳妇一起还贷。结婚后,加上媳妇的名字。如果发生意外,房子会分吗?

离婚 2021-03-14 13: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2014年新婚姻法规定,不管是婚前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找出当初购买房产的出资证明可以证明。
  • 在本案中,武先生夫妇以儿子的名义购买住房,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署儿子的名字的行为,除有特别约定外,应视为对儿子的赠与。在法律上,这一行为的结果是武先生夫妇的儿子小武成为了房屋的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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