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脸上的伤口被抓伤累计8厘米以上,达到轻伤的标准了吗?

刑事辩护 2021-03-15 07:1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面部伤口
    3.2cm不构成轻伤,属于轻微伤,具体以法-医鉴定为准。  相关规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面部、耳廓  
    5.
    2.5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
    2.0cm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
    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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