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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半年后,对方没有支付生活费。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15 07: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是协议离婚必须要有的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机关只有在看到离婚协议书里面对于双方离婚意愿、财产与债务分配、子女抚养权等都做出了合理的约定后,才会颁布离婚证。
    当事人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要准备三分离婚协议书,一份交给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当地民政局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 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督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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