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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孩子四岁,男方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现在我被要求离婚。我能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和抚养权吗?结婚四年,孩子四岁,男方不给我和孩子生活费。现在被要求离婚,能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权吗?

离婚 2021-03-15 1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受法律保护,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具体数额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离婚时双方都可以争取抚养权。离婚时孩子不足两周岁的以母亲抚养为原则;两周岁以上的,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 离婚协议书中是需要写明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否则可能不能办理。《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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