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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住在一起,有孩子。现在他不想要我和我的孩子。他几个月不交生活费,不交孩子抚养费。我发现他和他父母还没离婚。我可以告他不养孩子吗?我们的孩子受法律保护吗?

离婚 2021-03-17 11: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
    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长为原则判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 夫妻双方离婚,不抚养子女一方不给抚养费的,是不可以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若不抚养子女一方不给付抚养费的,被抚养子女可以起诉要求其给付或申请强制执行。
  • 不可以。男方有照顾家庭义务,可以要求男方补偿女方适当的生活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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