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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Xi的一家当地合资企业工作了三年零四个月。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最近想离职。如果离职,是否有权向公司要求相应的赔偿?可以主张哪些权利?辞职还需要注意什么?谢谢没有五险一金。

合伙企业 2021-03-17 17: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个人认为,若不是你不想签,可以再要求23个月的工资。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随时可以主张,不存在时效问题。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
  • 如果仅仅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据此要求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 你好!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如有需要请来电话咨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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