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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介签了租房合同但是没有填写附加条款。合同里交了半年房租和押金。有转账记录。房东在入住期间与手机失去联系,中介说她没有责任起诉房东。如果她没有自己的邮寄地址,就打电话联系房东。她说房子不能租给我。她会还钱给我,但是半个月都没钱。现在她耍流氓不给钱。她现在不住在房子里。可以用租赁合同强制锁吗?我在中介签了租房合同但是没有填写附加条款。合同里交了半年房租和押金。有转账记录。房东在入住期间与手机失去联系,中介说她没有责任起诉房东。如果她没有自己的邮寄地址,就打电话联系房东。她说房子不能租给我。

房产纠纷 2021-03-18 10:1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
    你们和房东之间既无书面合同,更无租期的明确约定,所以,作为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这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权利。合同的解除和暖气费用的负担之间无必然的法律关系。
    如果房东用非法手段阻止你们搬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根据《合同法》第51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因此,非房屋所有人对房屋进行出租并不导致租赁合同无效,只是效力待定而已。《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可以看出,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 提前退租是否要退还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分情况处理:  
    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如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给你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 租房退房的情况一般需要根据租房合同上的约定来处理,建议你和出租房屋的一方进行协商,把现在租房转租给他人,争取房东退回押金,房东也可以继续租房给现在转租人,剩下就是他们双方的事情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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