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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女方不喜欢男方家庭的劝说,女方同意结婚两个月。女方因为没有感情和不和而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结婚花费的所有费用和彩礼。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3-18 21: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如下情形,男方可以主张对方返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彩礼退还一般是以下三种情形,第一,没有结婚的。第二,结婚没有共同居住的。第三,支付彩礼后男方生活贫困。建议你们双方协商,协商不了去法院诉讼解决。
  • 返还彩礼的情况: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已经领证的建议你们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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