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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写了辞职申请,3月20日辞职。现在和公司口头协商后,我不会辞职。工作到3月31号,请了半个月假到4月15号。公司不按规定支付我加班费(一个月不休息,一天8小时,周末不加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吗?之前的辞职申请会有什么影响吗?谢谢,很急!请具体一点,谢谢。2月18日写了辞职申请,3月20日辞职。现在和公司口头协商后,我不会辞职。工作到3月31号,请了半个月假到4月15号。公司不按规定支付我加班费(一个月不休息,一天8小时,周末不加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2021-03-18 22: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依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需要劳动者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同时该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同时,加班费应不低于工资的150%。
  • 相关法律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如果公司加班不安排补休,也不支付双倍工资的话,你可以要求解决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对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作半年补偿半个月。
  • 关于加班,如果周六加班没有安排调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加班费,平时加班工资的计算如果低于法定计算标准,也可以要求单位补发。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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