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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厂里面上班七年了,老板没有帮我买养老保险,我现在辞职一个多月了,还可以去靠他补回七年的赔偿金吗?

保险纠纷 2023-04-25 12: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去劳动监察投诉,要求补缴保险。
  • 符合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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