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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对方户口消除了,可以办理离婚吗?

离婚 2021-03-23 0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们常见的纠纷是离婚以后,抚养权一方想把孩子户口迁出来,但对方不配合;或者一方想让对方把户口从自己的户口本上迁走,对方不同意,这些都是常见的争议。在离婚协议中,涉及户口迁移的,可以约定不配合办理的违约金,这个是可以获得法院支持的。
    建议大家,户口迁移问题,一定要在离婚时提前考虑到日后如何处理。
  • 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可以协商离婚。就离婚的具体事宜,如财产分割,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协商。协商好以后,此时需要双方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还有双方就共同财产和子女处理的协议到夫妻一方常住户口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 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协议离婚,一般认为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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