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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去法院,法院判决,我家的路,执行局说没有判决,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离婚 2021-04-07 13: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拘留期限可以折抵刑期。被判处拘役、有期选型的,徒刑从法院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刑之前的先期羁押可以相应的折抵刑期。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刑期可以从被关押开始计算。
      法律规定:《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如果是一审,判决书上的这个日期还不是最终生效生日,还要看对方是否上诉,过完十五日上诉期后正式生效;如果是二审,此日期为生效日期;
    判决执行,一般会在判决书写着对方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你这个不一定得对方主动找你,你也可以主动去提醒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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