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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彩礼,不是五金、钻戒,离婚后应该分配什么?

离婚 2021-04-12 19: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婚前彩礼属于男方对于女方的赠予,属于女方婚前财产;双方如果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确实共同生活,男方不能要求返还彩礼,主张分割没有法律依据
  •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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