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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原告在起诉书中提到的事实和理由有几点不是事实,应该怎样在答辩书中明确呢?

离婚 2021-04-13 09: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也可以当事人本人应诉。当事人委托律师代替诉讼的,需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 被告收到原告起诉状后,在15日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提出答辩。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抓住关键进行答复和辩驳。篇幅不必长,但必须抓住重点,中心突出
  • 你好,是什么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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