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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和我结婚六年了,经常对我使用家庭暴力,所以我想离婚。

离婚 2021-04-17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根据我国的《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根据你的问题,家暴已经构成了第4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请求照顾无过错方而多分财产。希望能帮助到你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如遇家庭暴力,可以报警,以固定和搜集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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