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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收回商店,搬了一个月,这个月可以不付租金吗?我要求他赔偿店铺装修的损失。

合同纠纷 2021-04-22 11: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所以,房东要收回房子对不对,要看你与原承租人转租时是否经过了房东的同意。
    如果是经房东同意的,那么,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协议,房东的的行为属于违约,你有权要求他赔偿你的损失。
    如果是未经房东同意的擅自转租,那么,房东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子。你的损失只能找原承租人要。
  • 双方有没有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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