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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怀孕4个月,产假实际上减少了1个月,冤罪,时间太短,为什么不给我们一个月以上的产假,应该根据怀孕时没有变化的政策享受128天的产假。

劳动纠纷 2021-04-22 18: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可以享受工资待遇:单位增加工资时,女职工按规定享受的产前假、产假、哺乳假,应作出勤对待。
      由于缴费基数是与工资相关的,一般情况下是不会低的。只有收入高于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才会生育津贴比工资低。
    低的部分应由单位补足。
      规定是这样的:“从业妇女,其生产或者流产当月领取的生育生活津贴,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收入的,不足部分应当由单位发放。
  •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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