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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累犯,之前是犯故意伤害罪·抢夺罪。如今我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公安部门提前准备帮我办监居,我的货值有四十多万,我想问一下之后判处后有期徒刑太长也有很有可能监外执行吗?

综合法律 2021-04-24 16:1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是否能监外执行,要符合法定条件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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