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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女儿在酒店吃饭时被烫伤了。情况是我点菜了。服务员把水壶放在我女儿面前。我没有告诉她那是开水。在我点菜的间隙里,我女人自己拿了水壶,烫伤了。而且很严重。这种情况的责任分类。

综合法律 2021-04-25 08:4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关于酒店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责任承担需要结合双方过错来定,若两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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