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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在精神病医院住院期间得了皮肤病,医院也没有通知家属,今天打电话来接人。皮肤病他们不能治。我很生气,得了皮肤病怎么也不通知家属,现在让我接人回家。我想知道医院有没有责任。

医疗纠纷 2021-04-25 11: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然后,双方根据医疗鉴定的结果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 你好,建议赶快报警处理,并且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我的解答帮助到你,请点击“采纳”并给予“好评”
  • 根据死因鉴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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