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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先生,你好,我来自湖北,我以前做x,在网上招聘代理人,借给我一万日元以上的钱,前后来他们家两次,现在还没有还7000日元,他自己没有出现,现在有他父亲写的借款,我想问问你怎么还债。我希望你能帮我。

债权债务 2021-04-29 06:5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借贷双方中,借贷方并能够按时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如果有合同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合同证明借贷法律关系依法存在,因此可以先同贷款人进行协商,如果对方坚决不返还借款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以借款合同为主要证据证明借贷法律关系事实存在,从而要求接待人返还。如果法院作出判决的,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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