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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经济适用房的处理

离婚 2021-05-22 06:4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你可以申请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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