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民法总则确定的民事主体

综合法律 2021-05-27 11: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民法总则有关民事主体行使权力的原则:《民法总则》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第四条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等等
  • 民法总则的民事主体并不仅仅包括我们个人,还包括公司、学校等团体组织,在法律上他们被称之为自然人与法人。自然人与法人都拥有独立的民事权利,可以利用自己的民事主体身份承担民事责任
  • 民法总则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生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因性别、地区、民族、年龄、职业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法人制度是民事法律的一项基本制度;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台湾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