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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怀孕四个多月了。我想离婚,但我不想丢孩子。

离婚 2021-06-03 06:1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这条规定只是针对案件审理期间,且是在女方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情况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
  • 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则只能诉讼离婚。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若一方不想离婚,则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对于房产的分割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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