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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不同意结婚,彩礼和给女性买的奢侈品可以回去吗?

综合法律 2021-06-03 11:1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本案中,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因为婚前给付从而导致了男方生活困难。《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还规定了离婚彩礼返还的条件,其中第
    (三)项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返还彩礼的一个条件。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解释
    (二)》第二十七条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 彩礼属于附条件赠与,当然这个条件就是登记结婚,如果你们没有登记结婚,那么这个彩礼是可以退还的,另外金银首饰等也是要退还的,至于酒席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平摊处理
  • 离婚彩礼钱返还|||  离婚能不能退,怎么退,离婚彩礼钱返还怎么处理成为男方最关注的焦点。本文找法网小编介绍离婚彩礼返还的系列知识,以供参考。  
    一、彩礼的范围  在一些地区,男女双方确定关系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会在婚前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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