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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征收决定 收回土地使用权

房产纠纷 2021-06-12 06: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收与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不同之处有:
    1、批准主体不同:
    (1)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由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2)征收农田的,由国务院批准。
    2、补偿范围不同:
    (1)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2)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3、目的不同:
    (1)土地征收以公益性为目的。
    (2)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不仅限于公益性目的
  •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属于行政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是指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时,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依法收回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你好,是否进行了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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