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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

损害赔偿 2021-07-21 03: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的措施被称为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公检法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此外对各级人大代表实施监视居住时与取保候审的要求相同,也要注意遵守有关规定。监视居住也有其解除、撤销和变更情形,其原因与取保候审相同,监视居住通常变更为逮捕。
    对监视居住解除、撤销和变更时,也要制作有关文书,向有关个人和单位宣布和送达
  • 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时间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监视居住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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