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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什么过错才陪精神损失费

离婚 2021-08-10 1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损害赔偿应当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
    婚外情必须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才可以要求赔偿
  • 当事人因过错方存在外遇,情节严重,且过错方与第三者,形成相对稳定持续的同居状态的,要求过错方负担精神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等等
  • 首先,精神损失的赔偿要有前提的条件,这个前提条件就是在婚内一方有婚姻过错,而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姻过错包括四种情况:
    (一)重婚的;
    (二)婚内与婚外异性同居的;
    (三)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婚内,如果一方存在上述四种过错情况的情形下,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具体费用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经济水平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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