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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的父亲一直不负责任,不关心孩子,父亲的样子偶尔有家庭暴力行为,离婚的孩子归谁?

离婚 2021-08-11 08:2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四条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五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六条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双方离婚,对于抚养权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的行为,往往难以给孩子提供稳定良好的生活环境。因此法官往往会把孩子判给无家庭暴力行为的一方
  •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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