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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故意侵权与共同危险行为

损害赔偿 2021-08-12 05: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在主观具有共同故意、共同认识的情况下,依共同过错来确定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在加害人过失场合,依据客观损害行为的关联性来确定共同侵权行为人的责任
  • 共同危险行为与一般共同侵权行为的关系:一般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故意或过失致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而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实施了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危险性行为,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不能判明损害后果是由何人造成的。共同危险行为与一般共同侵权行为的区别:对于损害的发生,主观方面不同;举证责任不同;归责原则不同;等
  • 共同侵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共同侵权行为的类型:共同故意的侵权行为,共同过失的侵权行为,和共同行为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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