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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家庭不在当地,有权享受吗?

征地补偿 2021-08-12 07: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收就是给你一笔钱,这块地跟你以后没关系了。征用,就是可能要给你一笔钱,暂时借过来用一下,用完还给你。
    具体的法律规定如下:
    征用:《物权法》第四十四条:因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征收:《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农村土地征收农民的权利:
    一、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
    二、预征土地知情权;
    三、被征地农民的调查结果确认权;
    四、申请预征听证权;
    五、参与征收报批权;
    六、征地批准结果知情权
  • 土地征收工作应当遵循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足额补偿、妥善安置的原则,要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如果土地被违法强行征收,土地使用权人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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