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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和丈夫写的协议有效吗?

离婚 2021-08-13 10:2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所以,解除婚姻关系除了需要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需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及发放相关证件。离婚协议并不是普通的合同关系,是涉及人身关系的特殊协议,所以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但要有一般协议的有效要件,还需要具备法定登记机关的相关手续这一特定形式要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lt;br/  因此,该协议书不具备登记这一特定的形式要件,不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素,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也不会依据离婚协议的内容来判决双方离婚,但可以依据该份协议结合其它证据来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问题及家庭财产情况。
  • 关于离婚协议的效力问题,我们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分别进行论述。第一种,离婚协议可以由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自行进行书写。其中需要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探视权问题进行相关的约定
  • 在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的的前提下,自己写的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对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后,离婚协议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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