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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协议停止要怎么写?必须 常见问题?

综合法律 2021-08-15 15: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 到发生所在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 房屋租赁合同一般需要载明以下事项:
    一、出租人、承租人的基本信息;
    二、出租房屋的基本状况;
    三、房屋的租赁期限;
    四、房屋的租赁用途;
    五、房屋租金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六、出租房屋的维修责任;
    七、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八、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
  • 私人房屋租赁协议需要记载以下内容:
    1、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基本信息。
    2、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3、租赁期限,租金以及支付方式。
    4、双方的违约责任。
    5、最后双方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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