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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在地面车险公司投保车险强制险和商业保险三者,司乘,都是有不计免赔,索赔的情况下车险公司规定我承担治疗费的百分之十五,我想问一下这有效吗?这钱我该出吗?假如不应该出我需要用哪种方法处理?

保险纠纷 2021-08-16 14:5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情形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保险责任限额内不负赔偿责任:
      
    1、受害人的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例如:自杀、自残行为,碰瓷等等;
      
    2、《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3款中规定的保险车辆本车人员、被保险人;
      
    3、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仲裁或诉讼费及与之相关的其它费用;
      
    4、间接损失,例如:车辆因碰撞而价值减损。

  • 一、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二、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
    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
    ?
    二、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
    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三、死亡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
    偿金、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
    ?
    四、以上各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
    (一)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医疗费:根据实际开支情况,凭医院发票要;?
    ?
    2、住院伙食补助费:武汉法院都是参照本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
    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认定为15元/天;?
    ?
    3、营养费:医嘱或鉴定意见上有加强营养的说明,则可以要求,一般认定为15元/天,;?
    ?
    4、后续治疗费:根据鉴定意见书上确定的数额要求,如果没有鉴定,又需要后续治疗的,可以等到实际治疗后,根据医疗费发票另行要求支付;?
    ?
    (二)伤残赔偿限额项下的损失
    1、残疾赔偿金:城市居民户口:24852元/年,农村居民户口:10849元/年。(这两个标准为2017年的,2017年的暂时还没有颁发,但数额要肯定是增长)。以城市户口为例,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24852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伤残赔偿系数根据鉴定结论来定。十级伤残就是
    0.1,九级伤残就是
    0.2,八级伤残就是
    0.3,七级伤残就是
    0.4,六级伤残就是
    0.5,五级伤残就是
    0.6,四级伤残就是
    0.7,三级伤残就是
    0.8,二级伤残就是
    0.9,一级伤残就是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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