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想和你商量一下,我发生的交通事故,汽车追尾是我的全部责任,汽车已经在对方指定的4s店修理完毕,对方要求我支付汽车损失费,对方是非营业车辆,这个费用向法院起诉的话,我需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 2021-08-17 04: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若起诉,需要明确的被告,你首先需要查清司机的身份信息,营运部门不出示,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信息的函件,可以咨询立案大厅办理受理程序的工作人员;
    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般将该车辆的保险公司一同作为被告,因为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无条件支付赔偿金额;
    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包括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具体的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4、关于责任承担的问题,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 我国现行法律中误工费只存在于人身损害,所以要根据情况分析。没有人身损害有误工或者交通费用是否应当赔偿,无明确法律规定。但如果车辆是营运性车辆,可以向对方主张营运车辆停运损失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周口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