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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听说我现在的条件可以申请公营住宅,现在30岁,未婚生了一个女人,现在和我在一起,我没有车,没有房子,没有人,现在租房子,父母离婚了,现在他们重建了家庭!我和妈妈,继父有工作,我的户籍也转移到继父那里,现在我的条件可以申请吗?你好,我想听说我现在的条件可以申请公营住宅,现在30岁,未婚生了一个女人,现在和我在一起,我没有车,没有房子,没有人,现在租房子,父母离婚了,现在他们重建了家庭!我和妈妈,继父有工作,我的户籍也转移到

离婚 2021-08-19 15: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未婚子女称为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各地法律定义有别),其生父生母无婚姻关系的子女。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如同居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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