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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被车撞,肇事者不垫款治疗费该怎么办?

综合法律 2021-08-22 01: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 交通事故肇事方应该是要出医疗费的,如果肇事方不付的话,可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金。但是,法律未规定肇事方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交警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不会强迫肇事方垫付
  • 交通事故责任方故意不垫付医疗费,可以先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若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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