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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早产一个月,生育保险少一个月,能否清算。

保险纠纷 2021-08-22 16: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生育保险的报销情况和待遇如下:
     
    1、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 你好: 建议详询社保部门
  • 你好,生育保险如未缴纳,可在分娩后申请仲裁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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