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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员工的摩托车在工厂门外丢失,工厂有赔偿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21-08-24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企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人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是在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伤害,有权获得工亡赔偿金;如果工人的死亡与工厂无关,工厂也不存在过错,那么工厂没有赔偿义务
  • 这个可以找劳动局出面协调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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