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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综合法律 2021-11-16 22: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996年行政处罚法在确立罚缴分离,即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的制度的同时,也规定了在特定情形下,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 行政处罚当场收缴的情形,《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对在哪些情形下才可当场收缴罚款严格规定:
    (一) 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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