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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我在一家公司工作还不到两个月。试用期为2个月。我在试用期满前几天离开了。离开五天后,我接到部门负责人的电话,说我送错了货。从我的工资中扣除客户货物损失的赔偿是否合理?

劳动纠纷 2022-02-27 10: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内员工主动辞职的,也不需要赔偿。除此之外,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在试用期,公司解散其所在部门,并以此为由辞退劳动者的,公司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根据法律规定,当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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