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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年11月我去上班,左手食指第二次闭合骨折,我做了再植手术。现在医疗期满,工伤鉴定尚未完成。工厂让我去上班。我去工作了几天。我不能做工厂安排的事。我总是遇到手酸痛的人。我要求领导改变立场。她不同意。现在我想休一个长假,不给我薪水,等我把事情做完了,我就辞职。这会影响我未来的薪酬吗,

劳动纠纷 2022-03-09 15:2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职工因工作受到骨折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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