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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后,合同上写着离职需要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才能离职。但是现在我不想继续工作了。我今天申请了。我想30天后离开吗?

劳动纠纷 2022-03-14 06:0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不需要离职理由,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签订劳动合同后并不影响劳动者的离职,只需要按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根据《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的需要填前三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如果已经转正则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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