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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保管企业公章和其他印章是否属于执行合伙事务?如果这是合伙事务的执行,有限合伙人是否被法律承认为有限合伙人或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 2022-03-24 08: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所做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策等财务资料;等等
  •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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