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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带回了结婚时给她的彩礼。现在我想离婚。这是夫妻共同拥有的彩礼吗

离婚 2022-04-20 1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讨论: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因此应认为是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一般应予返还。
    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离婚后,彩礼款一般不需要返还。但是,如果因为男方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离婚后,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另外,如果双方结婚时间较短,没有实际同居生活的。
    离婚后,男方也有权要求返还
  • 给付彩礼后,若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在离婚的前提下,给付彩礼的一方要求返还彩礼的,另一方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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