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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21年多。现在公司裁员并辞职。我不会根据服务年限来补偿我。我说劳动法将在2008年制定,2008年之前的补偿金不能支付。这是合规吗?我该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2022-05-01 2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员工离职公司是否应该给予补偿金应当具体分析,员工主动离职的不给予补偿;但是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而辞退的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公司辞退合同未到期的员工,应该补偿情况如下: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即根据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两个月的工资
  • 您好,如果是用人单位合法裁员的,则用人单位应该按职工在本单位的工伤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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