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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和我已经分居三年了。现在我想离婚。不久前,他给我发了一条短信,要求我写一份离婚协议,并为他签字。我想咨询一下。这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没有,如何通过协议离婚。

离婚 2022-05-05 16: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书可以手写,也可以打印。手写的离婚协议书只要能表达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且经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离婚登记备案或者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 首先,离婚协议书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因此,协议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还应当写明:
    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
    3、财产处理;
    4、其他事宜
  • 离婚协议书不是双方签字就会生效,还要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才发生效力,反之则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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