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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何定义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离婚 2022-05-14 09: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居两年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时间连续满两年,不是几次分居的累计。分居起算时间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到提出离婚诉讼(一方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的当天止
  • 第一种是因客观原因造成的,没有同居的条件,这种夫妻分居的情形,不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即是夫妻分居时间满两年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二种是主观原因造成的,如婚姻基础不牢固,婚后没有培养起夫妻感情而分居满两年的
  • 所谓夫妻分居通常是夫妻双方在继续夫妻关系的前提下,终止共同生活,建立各自的生活方式的情况。另外,只要夫妻双方持续分居满两年,法律上就可以认定为夫妻分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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