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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的债务问题能否按比例清偿债务

合伙企业 2022-05-23 17: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如果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由原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原合伙人间的连带责任承担是有期限的,债权人应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原合伙人提出偿债请求
  • 根据《公司法》规定,合伙债务的清偿规则如下: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人的个人债务,也应先以合伙人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等等
  •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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