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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个月都有新的借款,但每个月支付10%的月利息,现在起诉后,法律规定支付的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是否应该从本金中扣除?

债权债务 2022-05-24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借人往往为了高额利息,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之后再进行出借的,本质上变成了高利贷。所以如果借款人能够证实或者出借人认可利息已经预先扣除的,那么本金也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
  • 《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借贷解释》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利息=本金×利率×存期。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民间借款的利息总体上体现为意思自治原则,即利息由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约定。只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是允许的,并予以保护。
    民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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